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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先下手为强 积极保护转危为安
——ONIARRI 异议案

 

在我国商标制度实行注册在先原则的情况下,商标抢注甚至可以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被抢注商标的原使用人不积极、及时地采取救济措施,则很可能将自己辛苦培养的商标及其所附的商誉等拱手相让。
 

 关键法条:《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案情回顾
           2014年19日,林某向商标局提出了第13881408号“”商标申请,指定使用在25类“成品衣”等商品上。该商标于20141213日通过商标局的初步审查,进行了初审公告。我司代理PW公司对上述商标提出了异议申请。
 
Ø  对垒双方
PW公司是一家台湾公司,旗下的鬼洗系列品牌服装设计时尚潮流,风格独特,在台湾省享有盛名,在大陆地区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林某是来自台湾省的自然人,在大陆地区有经营服装。
 
Ø  商标对比
 被异议的第13881408号商标,引证商标是PW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如图):
 
被异议商标 引证商标

 
  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外观非常相似,字母组合几乎相同,仅仅是倒数第二个字母为“R”和“A”的差别,在独特的书写设计风格下,几乎看不出两者的差异,极易导致混淆。而PW公司商标使用的服装产品与被异议商标指定的“成品衣”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因此两个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Ø  分析定策
         由于PW公司的 “” 商标尚未在中国大陆地区获得注册,属于未注册商标,保护难度相对更大。我司与PW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获得了大量PW公司商标使用情况信息和证据的情况下,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1)“” 商标非常具有独创性,并且早在被异议商标申请之日前就由PW公司在大陆地区进行了大量、长期的使用,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在市场上就已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

         2PW公司和林某均来自于台湾省,早在被异议商标提出申请前,PW公司商标已在台湾省注册并具有了很高的品牌知名度,林某是明知PW公司商标的情况下在大陆地区进行抢注。
 
另外林某还同时在25类以外的不同类别向商标局提出了十余件商标注册申请,其申请的商标均与PW公司商标相同或者高度近似(已另案异议处理),明显是批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同时,我司曾代理PW公司联系执法机关对林某经营的服装店铺进行查处,发现其在经营的服装产品上大量使用PW公司已获注册的“鬼洗”以及未注册的“ONIARAI”等商标,明显具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
 
基于上述分析,我司遂代理PW公司以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了大量证据。
 
Ø  审理结果
商标局经审理,支持了PW公司的异议申请,认为林某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已构成了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被异议商标如予注册,易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双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误认。决定第13881408号“ONIARRI”商标不予注册。
 
法条解读
本案例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后半句,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条规定主要保护已在先使用但未取得注册的商标,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
 
1)  时间点:使用并形成一定影响的时间必须是在抢注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如本案中PW公司的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已长期大量使用;
 
2) 商标有一定影响:这里的“一定影响”并没有绝对化的标准,不会像驰名商标那样高要求,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一般只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使用,并使相关公众知晓;
 
3) 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主要是指基于不正当竞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恶意进行商标注册,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如本案例中抢注人生产销售标注与PW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服装产品获取不当利益。又如以转让谋利为目的而抢注知名商标的行为等。
 
总结后语
或基于傍名牌,或基于转让牟利,甚至出于打击商业竞争对手等目的,商标抢注行为因其有利可图而无法根绝。若自己辛苦耕耘取得较高市场知名度的商标被他人抢注,无疑是惨痛的损失,更有甚者陷入使用自己的商标反成了侵权者的荒谬境地。在此提醒那些基于各种理由未能及时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被他人抢注的商标使用人:
 
1、发现商标被抢注后,要及时采取救济手段。如对未获准注册的抢注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对已获准注册的抢注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等;
 
2、注意保存相关商标使用、宣传等证据。在商标纠纷案件中,提供恰当的、有力的证据是成功的关键;
 
3、最好寻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专业的代理会对商标纠纷进行全面的分析,提出最佳的应对方案,并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发现、搜集、整理相应的证据材料,最大限度地保障成功率。
 
4、在采取上述救济手段的同时,不要忘了同时提出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只有自己把商标权拿到手,才是最根本有效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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